会上,人事处处长陈杰就学校现有的考核、表彰、奖励工作进行了汇总分析,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本单位负责的考核、表彰、奖励工作的来历和打算进行了汇报。各分管校领导对今后的考核、表彰、奖励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
熊健书记指出,这次会议的目的是构建单位目标考核和教职工个人考核的框架,建立公正、合理的评价体系,并将评价结果与单位和教职工的利益挂钩,从而破解教职工压力和动力的难题。精简过去名目繁多、政出多门的评优表彰,统一由人事处设立①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,②优秀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基层党组织,③教学名师,④优秀辅导员等四类表彰。从2016年起,建立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制度,将教学、科研、师资、学生管理、安全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考核纳入目标考核中,要加大对重大事项的绩效考核,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,要通过目标考核评选优秀单位和突出贡献奖,通过对党政一把手、领导班子、单位内部职工的分级奖励提升工作的新动力。对于其他一些由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评比达标表彰,学校应予以精简,只作推荐,不再设置。
刘学忠校长强调,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须构建高水平的考核体系,通过利益杠杆充分激发、调动广大教职工投身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,从机制上解决学校发展的动力、压力问题。要求人事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,在总结会议讨论成果的基础上,拟订学校考核体系方案及相应考核奖励办法,待学校研究通过后实施。